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6********6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9民初5342号 |
案号 |
(2020)苏0509执49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杰自愿支付原告俞一丰违约金100000元,由被告徐杰于2020年7月10日前履行完毕。二、被告徐杰自愿承担原告俞一丰因实现本案债权产生的律师费10000元,由被告徐杰于2020年7月10日前履行完毕。2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直接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户名:俞一丰,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盛泽绸都支行,账号:6228480409779307670。三、原告俞一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0元、诉讼保全费1070元,合计2320元,由原告俞一丰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