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12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321民初2290号
案号
(2020)黑0321执10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高占武、于海燕于2019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门传庆70 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60 000.00元,于2020年10月9日偿还89 600.00元,以上借款本金170 000.00元,利息49 600.00元,合计219 6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 594.00元,减半收取2 297.00元,此款原告门传庆已垫付,被告高占武、于海燕在给付上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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