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21********12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21民初2290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10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高占武、于海燕于2019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门传庆70 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60 000.00元,于2020年10月9日偿还89 600.00元,以上借款本金170 000.00元,利息49 600.00元,合计219 6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 594.00元,减半收取2 297.00元,此款原告门传庆已垫付,被告高占武、于海燕在给付上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