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127********52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27民初1208号 |
案号 |
(2020)冀1127执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夏卫青与被告魏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共计偿还原告货款8万元整,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3万元(在解除被告银行账户后5日内给付原告5500元),2020年7月31日前还清剩余欠款5万元. 被告如果不按约定的时间还款,原告可以按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包括5500元的履行.二、原告放弃主张利息损失.三、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保全费820元,共计1845元.由被告魏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