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丰杰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82********3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82民初899号 |
案号 |
(2020)冀0982执1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丰杰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宋建林借款本金34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月息2%,本金34000元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书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8元,由被告丰杰青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