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6********0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826民初3168号
案号
(2020)赣0826执6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胡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刘晓军借款1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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