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艳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5********37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05民初3459号 |
案号 |
(2020)粤0705执4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11127.86元、财产保全费4183.92元,合计15311.78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负担5182.78元,由被告李金壶、黄健敏、赵富祥、莫艳群、黄耀威、汤淑贤负担10129元。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已预交的上述诉讼费,由本院予以退回10129元,被告李金壶、黄健敏、赵富祥、莫艳群、黄耀威、汤淑贤应向本院补缴一审案件诉讼费101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