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艳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785********37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705民初3459号
案号
(2020)粤0705执43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受理费11127.86元、财产保全费4183.92元,合计15311.78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负担5182.78元,由被告李金壶、黄健敏、赵富祥、莫艳群、黄耀威、汤淑贤负担10129元。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已预交的上述诉讼费,由本院予以退回10129元,被告李金壶、黄健敏、赵富祥、莫艳群、黄耀威、汤淑贤应向本院补缴一审案件诉讼费1012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24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