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军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125********3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4民初27747号 |
案号 |
(2020)粤0604执13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韦军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雷丽华归还借款本金28023元及支付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98元,由被告负担。上述费用等共计31934.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