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卜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923********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926民初939号
案号
(2020)冀0926执恢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准予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儿尹晓雪随被告生活,由原告承担尹晓雪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70152元;3,双方共同财产:肃宁县北辰小区23-3-301室房产一处,车库一个,储藏间一间,蒙迪欧轿车一辆,京q55klh3捷达轿车一辆,家具家电等其它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乐驰轿车、京q887a9现代牌轿车一辆归原告所有;4,双方共同债务:借王传景的10万元,借王传飞的5万元,由原告偿还10万元,被告偿还5万元;5,原告补偿被告5万元。 上述判项第二、四、五项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请。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肃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