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明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01********3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221刑初107号 |
案号 |
(2020)黑1221执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一、被告人姜明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姜明月退赔被害人管凤艳。李洋、黄加伟违法所得21400元、17500元、80000元,三、追缴被告人姜明月的违法所得4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