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明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01********3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221刑初107号
案号
(2020)黑1221执8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望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一、被告人姜明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姜明月退赔被害人管凤艳。李洋、黄加伟违法所得21400元、17500元、80000元,三、追缴被告人姜明月的违法所得4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望奎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