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艾文斯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3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1民初11897号 |
案号 |
(2020)津0111执2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天津艾文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签订的《室内木作加工及安装销售协议书》;二、被告天津艾文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青峰货款175000元;三、被告天津艾文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青峰违约金(以175000元为基础,按照年息10%自2019年7月1日计算至2019年10月15日);四、被告天津艾文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青峰房租7000元;五、被告石磊对第二项判中的货款175000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六、驳回原告张青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7元,全部由二被告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莲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109367031XC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梨园头村南(九策大厦北侧5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