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4********00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023民初1676号 |
案号 |
(2020)赣1023执7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吴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0001.24元,截止至2019年10月8日的利息504.61元、逾期违约金586.35元、手续费226.4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2元,减半收取为51元,由被告吴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