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占文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8********01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428民初494号
案号
(2020)赣0428执6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都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占文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县支行截止2019年3月11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42489.28元,并支付自2019年3月12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系统产生数据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8.20元减半收取计504.10元,由被告占文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都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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