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贤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4********2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3民初802号
案号
(2020)赣0723执8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蓝贤富尚欠原告蓝道安借款本金30000元及从2019年12月11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的利息,被告蓝贤富同意在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利随本清;二、被告蓝贤富尚欠原告蓝道安违约金6000元,被告蓝贤富同意在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9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蓝贤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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