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桂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7********72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1896号
案号
(2020)津0116执58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2020年6月30日前,被告杨桂敏一次性归还原告周福艳17000元,转账至原告账户(姓名:周福艳,账号:622188110005354751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支行);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撤回对于永杰的起诉;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6.5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四、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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