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6********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102民初1153号 |
案号 |
(2020)桂1102执13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聂志强归还原告岑志刚借款本金49000元;二、被告聂志强向原告岑志刚支付2016年3月起至2020年4月止尚欠利息62900元;并从2020年5月1日起以49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49000元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634元,减半收取计131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聂志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