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连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25********6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海民初字第00589号
案号
(2020)冀0924执恢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解连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报酬5969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2元,由被告解连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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