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滕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8********0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8民初2367号 |
案号 |
(2020)冀0638执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滕达拖欠原告赔偿款15000元,于2019年9月29日给付2000元(已当庭给付),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45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4500元,2019年12月31前付4000元。二、如果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时间给付,须自逾期之日给付剩余之全部赔偿款。三、案件受理费88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