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正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84********2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084民初22号
案号
(2020)黑1084执7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正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给付原告高克春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5600元合计65600元二、被告王久雷、张连顺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王久雷、张连顺承担给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杨正虎追偿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被告杨正虎、王久雷、张连顺负担1440元,原告高克春负担6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杨正虎、王久雷、张连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27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