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亚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524********12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524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0524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修伟、陈亚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公培学借款本金30500元,利息6344元。逾期利息自2020年5月21日起按月利率1.3%偿还至借款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361元,由被告修伟、陈亚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