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428********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828民初1733号 |
案号 |
(2020)赣0828执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依据:万安县人民法院2019赣0828民初101773号民事判决书请求事项:要求被告肖小爱黄小平偿还借款本金75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利息计算至2019年9月12日按年利率7.65计算,使其本金35万元利息 从2019年9月13日起按年利率 11.475支付至借款还清时止,其余贷土法人本金7015万元合同 厄内按年利率 7.65远支付 使其按年利率 11.475至贷款还清时止,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主张 权利的损失诉讼费费等65906元,以及强制执行等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要求 被申请人肖小爱黄小平以其抵押房产 产权证号为:余房权证城南字第s00304153号对原告的借款承担抵押担保的责任原告对被告的抵押房产 具有优先受偿权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请求理由:早班人与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0828民帝1773号民事判决 书该 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自动 履行期间 内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