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2********1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81民初2651号
案号
(2020)赣0781执15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瑞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谢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刘永京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被告谢勇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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