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1民初58号 |
案号 |
(2020)赣1021执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周建华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信用卡透支借款本金64901.49元,利息、滞纳金及手续费5612.09元,本息合计70513.58元(计算至2019年12月30日止,之后的利息、滞纳金、手续费,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协议》的规定标准计算)。2.案件受理费1562元,减半收取781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