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324****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33民初767号 | 
| 案号 | (2018)冀0433执395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馆陶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朱利军工程欠款167000元。案件受理费3,640.0元,减半收取计1,820.0元由被告河北合新服饰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馆陶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18-09-11 | 
| 发布时间 | 2018-12-05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宋杰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登记机关 | 馆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馆陶县工业园区1号路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