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3********5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412刑初666号
案号
(2020)苏0412执13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江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9年2月15日起2025年2月1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赵莹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预缴)。被告人何涛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已预缴)。被告人江伟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完毕。被告人赵莹、何涛的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江伟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继续追缴;被告人赵莹、何涛已退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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