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明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2********17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102民初3709号 |
案号 |
(2020)鲁1102执1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明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慧玉林借款5 000元;二、被告丁明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慧玉林借款利息,利息以5 000元为本金,自1997年1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慧玉林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