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86********6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05民初2158号
案号
(2020)苏0505执11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邓浩于2019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陈聿青补偿款10000元,并直接汇至原告陈聿青指定的账户(户名:陈聿青,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留园支行,账户:6217002000028895144);二、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8元,由原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中的协议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28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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