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凯馨,许晓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982民初363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晓城:本院受理原告谢凯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982民初363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