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仰丽,林少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少彬:本院受理原告陈仰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付还原告借款人民币78800元及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自送达之日起15天内。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