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奕光,李永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981民初247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永友:本院受理原告陈奕光诉你(李永友,男,1992年10月5日出生,汉族,高州市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和邮寄送达本案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981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长坡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