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英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电白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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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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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英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电白支行与被告谢英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