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桂婷,刘洪波,黄堪洁,马顺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巨鹿县祥顺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23民初19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洪波、黄堪洁、巨鹿县祥顺物流有限公司、马顺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桂婷诉被告刘洪波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23民初1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