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玳铭,吴志争,张保喜,吴天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 ,湛江市海田建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湛江市赤坎哈哈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粤0891民初27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玳铭、吴志争、张保喜、湛江市海田建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吴天胜、湛江市赤坎哈哈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诉被告张玳铭、吴志争、张保喜、湛江市海田建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吴天胜、湛江市赤坎哈哈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891民初278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