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伟清,游小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125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游小聪:本院受理(2021)粤5302民初1251号原告潘伟清诉被告游小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302民初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