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楚龙,柯志雄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323民初792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柯志雄:本院受理(2021)粤1323民初7920号原告陈楚龙与被告柯志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稔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