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永霞,顾建杰,唐建君, 靖江市银企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靖江博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282民初330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永霞、顾建杰、唐建君、靖江博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靖江市银企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依法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282民初3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