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万喜, 黑龙江华贸嘉实联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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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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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万喜: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华贸嘉实联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万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