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学凯,薛伟朋,魏金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191民初353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伟朋、魏金枝:本院受理原告张学凯与薛伟朋、魏金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91民初35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