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涛,李绍杰,付霞,徐小飞,马德强,袁际淞, 四川信义新颖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温江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5执异246号,(2020)川0115执2155号 |
案由 |
其他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涛、徐小飞、付霞、马德强: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5执异246号四川信义新颖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温江分公司申请追加袁际淞、李绍杰、你们为本院(2020)川0115执2155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李绍杰、付霞、徐小飞、马德强、袁际淞为本院(2020)川0115执2155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在未出资的350000元、50000元、200000元、50000元、300000元范围内向四川信义新颖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温江分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追加蒋涛为本院(2020)川0115执2155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蒋涛对袁际淞所负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剩余未出资的50000元范围内,向四川信义新颖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温江分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