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日土,蒋财富,庄妙彩,尤明芳,韩天有,查冬月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04民初1731号之一 |
案由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尤明芳、查冬月:本院受理原告韩日土与被告蒋财富、庄妙彩、尤明芳、韩天有、查冬月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审理中,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尤明芳、查冬月的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104民初17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