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玲毅,孙祖文,杨俊生,陈峰, 浙江幸福一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浙0108民初4257号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浙江幸福一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祖文、杨俊生:本院受理原告周玲毅诉被告陈峰与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108民初42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