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宋杰, 深圳前海佰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391民初4438号
案由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宋杰:原告深圳前海佰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宋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391民初44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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