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毛飞, 姑苏区强宝水暖五金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1007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飞:本院受理原告姑苏区强宝水暖五金商行与被告毛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苏0508民初100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小转普)、独任制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本院审判庭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