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婷,张健,郑静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192民初110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健:本院受理原告黄婷诉被告张健、郑静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苏0192民初110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郑静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依法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