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方文胜,王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3民初413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瑞:本院受理原告方文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3民初413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王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二、被告王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21年7月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共计80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