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少卿,全心学,徐宁,马德建,第三人-, 淄博方基制釉有限公司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青岛启明石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民初1939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淄博方基制釉有限公司、姜少卿、全心学、徐宁、马德建、青岛启明石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诉被告淄博方基制釉有限公司、姜少卿、全心学、徐宁、马德建、第三人青岛启明石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民初1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