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雷, 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599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5997号原告张雷与被告你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4852.8元(姬红艳租赁订单);2.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5035.8元(康婧租赁订单);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