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农绍园,穆凡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林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穆凡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林县支行诉被告农绍园、穆凡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参与诉讼通知书、审判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