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贵军,罗贵相,王美珍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贵相、王美珍:本院受理原告罗贵军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