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学义,第三人-廖世俊, 成都君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4民初15584号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君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廖世俊:本院受理(2021)川0104民初15584号原告龚学义诉被告成都君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廖世俊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