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彪,李开梅, 成都邦腾莲花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4822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彪、李开梅:本院受理原告成都邦腾莲花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48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80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806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695.5元、公告费260元以及后续因送达本裁判文书发生的公告费用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